摘 要:9日下午,市民左女士花费5788元在泉城一电器商城购买iPhone6手机一部。可交完款后,营业员给了她三张,其中iPhone6手机价格为5588元,另两张各100元的显示的是充电宝和移动电源。营业员告诉她,这是店里的,因缺货,iPhone6手机要搭配件销售。
9日下午,市民左女士花费5788元在泉城一电器商城购买iPhone6手机一部。可交完款后,营业员给了她三张,其中iPhone6手机价格为5588元,另两张各100元的显示的是充电宝和移动电源。营业员告诉她,这是店里的,因缺货,iPhone6手机要搭配件销售。
买手机给了三张
市民左女士的男朋友一直想送她一部iPhone6手机,9日恰逢周日,下午两点左右,两人来到了泉城附近的几家大型手机商城。
“很遗憾,逛了好几家都没有货。”这让左女士和男友原本兴奋的心情变得有些失落。不一会儿,俩人来到了另一家电器商城,在一楼东侧的苹果销售专区,营业员告诉他们:“有货,但只有白色款的,5788元一部。”
转了这么多家,好不容易遇上现货,左女士和男友都很高兴,没来得及细问,男友便拍板买下。等付款了,左女士才想起来问了一句,“官网的售价是多少?”营业员告诉她:5288元。
“店里居然比官网贵500元?”左女士有些惊讶,但营业员说,目前缺货,涨价。更令左女士奇怪的是,营业员居然给了她三张,写的分别是iPhone6手机、充电宝、移动电源,其中iPhone6手机5588元、充电宝100元、移动电源100元。也就是说,左女士男友支付的这5788元中,有200元不是手机的钱。
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
11日下午2点左右,记者来到位于泉城上这家电器商城一楼东侧的苹果专区。与9日相比,iphone6手机的标价降了100元钱,但标签上未标明要与充电宝或蓝牙搭配销售字样。
营业员告诉记者,官网价位低,但是必须从官网预定,从店里购买的话,必须搭配配件销售,充电宝和蓝牙任选一。两者不选的话,也是5688元,不会降价。
对此,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的亮律师称,如果左女士所说为实,那么商家的做法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而且涉嫌欺诈。暗中搭配销售,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,消费者可以到消协去投诉,且这样的买卖合同可视为无效。
如果商家明确告知iphone6手机要搭配件销售,那么商家的行为构成强买强卖,也是不符律的,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,要求查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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